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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造板产业区域布局进一步稳定

2018-11-23 11:12

2017年,中国人造板产业区域布局进一步稳定。 华东区(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人造板产量1.7603亿立方米,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58%上升为59.7%,稳坐中国人造板生产主要区域的地位,山东省和安徽省人造板产量增长成为区域份额上升的主要因素。

 

2017年,中国人造板产业区域布局进一步稳定。

华东区(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人造板产量1.7603亿立方米,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58%上升为59.7%,稳坐中国人造板生产主要区域的地位,山东省和安徽省人造板产量增长成为区域份额上升的主要因素。

 

华南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造板产量4789万立方米,同比下降5.9%,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16.9%降为16.2%,但其仍稳居中国人造板生产第二大生产区域,广东省人造板产量连续两年大幅下降广西和海南人造板产量有望继续增加。

 

华中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人造板产量3163万立方米,同比微增2.2%,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10.3%上升到10.7%,连续两年上升,上升势头明显。


华北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人造板产量1729万立方米,同比下降4.7%,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进一步降到5.9%,连续两年下降。


西南区(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人造板产量1220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3.9%,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4.7%下降为4.1%,四川在该区域处于主导地位,其人造板产量下降是该区域份额下滑的主要因素。


东北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人造板产量903万立方米,大幅下降18.8%,占全国人造板产量份额由上年的3.7%降为3.1%,连续三年下降,因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影响人造板生产原料结构变化,区域产品结构调整基本完成。


西北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造板产量78万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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